董仲舒(前179年-前104年),廣川(今河北省景縣廣川大董故莊村)人,西漢學者。著有《春秋繁露》《春秋決事比》(又稱《春秋決獄》)《士不遇賦》等。
董仲舒簡介
董仲舒(公元前179年-前104年),西漢廣川(河北景縣廣川鎮大董故莊村)人,思想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,唯心主義哲學家和今文經學大師。漢景帝時任博士,講授《公羊春秋》。漢武帝元光元年(前134),武帝下詔征求治國方略,董仲舒在著名的《舉賢良對策》中系統地提出了“天人感應”、“大一統”學說和“諸不在六藝之科、孔子之術者,皆絕其道,勿使并進。”、推明孔氏抑黜百家”的主張為武帝所采納,使儒學成為中國社會正統思想,影響長達二千多年。其學以儒家宗法思想為中心,雜以陰陽五行說,把神權、君權、父權、夫權貫穿在一起,形成帝制神學體系。他提出了天人感應、三綱五常等重要儒家理論。其后,董仲舒任江都易王劉非國相10年;元朔四年(前125),任膠西王劉端國相,4年后辭職回家,著書寫作。這以后,朝廷每有大事商議,皇帝即會下令使者和廷尉前去董家問他的建議,表明董仲舒仍受武帝尊重。董仲舒一生歷經四朝,度過了西漢王朝的極盛時期,公元前104年病故,享年約75歲。死后得武帝眷顧,被賜葬于長安下馬陵。
漢初實行黃老之學,無為而治。經濟發展很快,出現了文景盛世。但在景帝時代出現了吳楚七國之亂。統一的國家將面臨著分裂的危險。景帝時任博士的董仲舒認為,重要的問題是要鞏固集中統一的政權,防止分裂割據的局面出現。董仲舒從儒學經傳中尋找統一的理由,他從《公羊春秋》中找到了“大一統”。董仲舒就根據《公羊春秋》的記載,提出了“大一統”論。他在《天人三策》中說:“《春秋》所主張的大一統,是天地的常理,適合古今任何時代的道理。
“大一統”既然是宇宙間最一般的法則,那么封建王朝當然要遵循。這就是董仲舒所要設立的政治哲學的核心。他根據’大一統“的普遍法則,提出了思想也要“大一統“的論點。董仲舒在《天人三策》中說:“只要不是在六藝之列的,(所謂“六藝”,就是過去讀書人必備的六種才能,“禮”,“樂”,“射”,“御”,“書”,“數”。)和孔子那一套儒家思想的人。都不許其發展下去,不允許和儒家思想一起存在。那些亂七八糟的教派和學說就不會再來迷惑百姓,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才能顯示出地位。老百姓也才知道用什么樣的方式去教育子孫后代“。只有思想統一才能有統一的法度,百姓才有行為的準則,這樣才能維護與鞏固政治的統一。用思想統一來鞏固政治統一,思想應該統一于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上,百姓也知道該遵循什么,怎么做了。只有政治統一才能長治久安,當時漢代的政治是統一了,但不穩固。統一思想成了大一統的關鍵。于是,董仲舒多次強調要用孔子儒學統一天下的思想。
在漢武帝采納了董仲舒思想要大一統的建議之后,施行了“罷黜百家,獨尊儒術“政策,將儒學作為正統思想,從此漢代思想界樹起了儒學的權威,產生了中國特有的經學以及經學傳統。漢代立五經博士,明經取士,形成經學思潮,董仲舒被視為“儒者宗“。
董仲舒“天人感應“論,是以社會、政治來說的。他把《春秋》中所記載的自然現象,都用來解釋社會政治衰敗的結癥。他認為,人君為政應“法天“行“德政“,“為政而宜于民“;否則,“天“就會降下種種“災異“以“譴告“人君。如果這時人君仍不知悔改,“天“就會使人君失去天下。通過秦末農民大起義,董仲舒認識到農民階級的政治力量可決定一個封建王朝的興亡。董仲舒在這里所說的“天“,是指秦末農民起義的武裝力量。他要借用這一象征農民階級政治力量的“天“,來戒懼皇帝,使之自斂。用“天“來限制他。
當時董仲舒為什么要采用“天人感應“的形式來戒懼皇帝呢?原因是:西漢時期社會科學水平低,天命論在人們思想中的影響極深。董仲舒就采用了“天“來限制皇帝個人的私欲,制約他至高無上的權力。并把秦始皇權力不受制約,引發農民起義,速亡國的慘痛教訓,變成皇帝的精神枷鎖,來限制皇帝的權力。從這方面看,董仲舒“天人感應“的思想限制了皇帝的私欲和權力,為整個封建社會的長治久安作出了重要的貢獻,其意義是深遠的。
西漢王朝統治人民雖然奉行黃老的“無為而治“的思想,實質上仍因襲秦制,以嚴刑峻法統治人民。武帝好法術、刑名,重用酷吏,以嚴刑峻法來加強統治,給人民帶來了極大的災難和痛苦。為了社會秩序的穩定,為了封建統治的長治久安,董仲舒認為要縮小貧富差別,協調各種社會矛盾,提出“調均“的主張。上疏漢武帝“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數額的主張,限制豪強兼并土地,不允許官吏與百姓爭搶利益,鹽業、金屬業都有百姓自己掌控,除去奴婢制度、擅自斬殺的威嚴,降低賦稅,減少徭役,讓人民休養生息,減少民力消耗“。
這些主張,首先,打擊豪強勢力,加強中央政權的力量;其次,暫時緩和地主階級和農民之間的階級矛盾,加強了封建統治階級專政,防止社會進一步動亂,防止農民起義。董仲舒吸取秦滅亡教訓,為了緩和地主階級和農民的矛盾,提倡德治,革除秦時的弊政,進行“更化“。他的“更化“思想,就是以儒家的禮義仁德來限制對人民剝削,維持和鞏固漢王朝統治階級專政。他認為,嚴刑峻法,給統治階級帶不來穩定的統治秩序,不能維持和鞏固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權。他提出:實行禮義,布施仁德的政策,以德治理為主,重視“教化“,主張用仁德代替嚴刑。他視“德治“主張為鞏固封建統治的基本治國原則。并上疏漢武帝:“作為帝王應該秉承上天的意思進行辦事,因此,應該用仁德的教化而不是用刑法治理,以“德治“為主,“法治“為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