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仲(前723年-前645年),姬姓管氏,名夷吾,字仲,他是春秋時期齊國潁上(今安徽省潁上縣)人,中國最著名的政治家、軍事家。
據說他早年經營商業,后從事政治活動。在齊國公子小白(即齊桓公)與公子糾爭奪君位的斗爭中,管仲曾支持公子糾。小白取得君位后,不計前嫌,重用管仲;管仲亦輔佐齊桓公,施行改革。在政治上,他推行國、野分治的參國伍鄙之制,即由君主、二世卿分管齊國,并在國中設立各級軍事組織,規定士、農、工、商各行其業;在經濟上,實行租稅改革,對井田“相地而衰征”,并采取了若干有利于農業、手工業發展的政策。
管仲積極促使齊桓公采取尊王攘夷、爭取與國的方針,以建立霸權。所謂“攘夷”,是對侵占華夏地區的戎、狄進行抵御。所謂“尊王”,即尊崇周王的權力,維護周天子下的宗法制度。所謂爭取與國,是運用軍事、經濟手段來取得中小諸侯國的支持。譚(今山東濟南東)、遂(今山東肥城西南)等國曾藐視齊國,被齊滅掉。服從者來朝聘,齊取厚報。公元前651年,齊桓公大會諸侯于葵丘(今河南蘭考),確定諸侯國間不得筑堤防雍水來危害鄰國,不得有意不賣給鄰國糧食。通過這次盟會,齊桓公遂成為中原的霸主。而管仲在整頓內政、發展經濟、充實齊的國力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。